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致家长一封信 (中小学助学政策宣传)

致家长一封信 (中小学助学政策宣传)

2020年09月06日 23:23:22 访问量:116

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助学政策(以下项目如有多项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相同内容的补助不重复享受,例如:生活费补助只享受符合条件中其中最高标准的一项,但住宿费补助与生活费补助内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

建档立卡学生认定:以广东省扶贫部门颁发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薄》(以下简称《扶贫手册》)为准

申办流程:从2018-2019学年起,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由户籍所在地发放,具体申办流程请回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咨询

二、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补助对象:东莞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初中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1800元、住宿生住宿费补助600元

小学每人每学年1000元

低保家庭学生认定:以东莞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为准

申请流程:9月1日开学后至9月30日,由学生(监护人)携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正本及复印件、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正本、用于领取补助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资料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上报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提供镇街社会事务局审核,最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由市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划拨给镇财政部门,再由镇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家长)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义务教育阶段困难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有正式学籍的我国国籍(含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分别为:初中每生每年 1250 元小学每生每年 1000 元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有正式学籍的我国国籍(含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非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申请流程:学生于9月开学向学校资助办公室索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东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于9月14日前将填写好的两份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资助办公室,由学校认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将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款项拨付到学生家长有关银行账户上。

四、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

资助对象: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90元(含1590 元) (标准随市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变动)、且未申领过东莞市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教育补助,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2.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因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不受家庭人均月收入条件限制);3.

家长(监护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藉在莞就读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上述项相同);4.资助人数由市教育基金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

资助标准:初中每人每学年1500元;小学每人每学年1000元

受助学生认定:以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审核为准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户籍或居住地所在镇街索取《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或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由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进行审核汇总,结果上报市教育基金会审定。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市教育基金会公示名单并将资助款项发放至学生或家长(监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重要提示:请各位家长注意,如符合上述扶贫条件,要申请相关的贫困资助项目,均需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于2020年9月14日前,来校领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当面咨询相关政策,并带好相关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本、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证件),逾期学校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最后由学校家境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并提交最终认定名单给上级



温馨提醒: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有关详情可登录东莞市教育局网页****、镇宣教文体局(教育局)网页****,或可致电镇宣教文体局(教育局)电话83332045

学校资助办公室老师电话186****3585(肖老师)


东莞市常平常青学校


20209 月 6 




编辑:夏天明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东莞市常平常青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常平镇松柏塘松青街1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